酒文化源远流长
有人喝酒为了增加感情
有人喝酒为了助兴
有人喝酒为了工作应酬
有人喝酒为了强健身体但是
饮酒过量
不仅伤害身体健康
耍酒疯闹事
后果不堪设想
基本案情10月14日,南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酒后寻求刺激而打伤他人的寻衅滋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年1月9日晚21时许,被告人李某晖、武某卿在南乐县城关镇仓颉路某饭店吃饭时,武某卿醉酒后翻越隔断跳到隔壁正在用餐的被害人李某婷等三名女子处,用言语调戏三名女子,李某婷及同饭店用餐的徐某杰劝阻时,李某晖、武某卿将被害人李某婷面部、徐某杰头部打伤。经南乐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李某婷眼部挫伤评定为轻微伤,李某婷面部创口评定为轻伤二级;徐某杰头皮创口评定为轻微伤。案发后,武某卿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晖、武某卿为寻求刺激,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李某晖、武某卿系共同犯罪。李某晖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李某晖被抓获到案后,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坦白;武某卿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武某卿属初犯,偶犯,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李某晖、武某卿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对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武某卿犯罪情节恶劣,对本案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辩护人建议缓刑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无明显不当,本院依法予以采纳。
判决结果被告人李某晖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武某卿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亲朋好友小聚,喝酒要有度,生活中,因饮酒引起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屡见不鲜。建议大家理性饮酒,量力而行;管理情绪,学法守法;切勿在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后迷失自我,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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