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县政府研究决定,自年4月1日0时起,解除因大气污染防治需要而实施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特此通告
范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4月1日0时起,
濮阳市城区、台前县、南乐县也将
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来源:畅通范县
编辑:韩梦珊
统筹:徐洪波
终审:王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