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郑州、开封、新乡、漯河、洛阳、平顶山等地发布单双号限行规定,此前河南已有濮阳、清丰县、南乐县、安阳、滑县、鹤壁等地发布单双号限行规定,详情如下:
郑州发布单双号限行规定
12月25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公告,决定自年12月27日至年12月31日,每天7时至21时实施限行。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缓解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郑州市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北四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自年12月27日至年12月31日,每天7时至21时实施限行。
三、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各类货车除了遵守《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市公交公司和市地铁集团要增加运行车次,延长运营时间,保障市民出行。
五、违反《通告》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六、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42号)自年12月27日起暂停施行,年1月1日起恢复施行。
特此通告。
年12月25日
开封发布单双号限行规定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汴政办〔〕8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五大街以东、东京大道(五大街-金明大道段)-金明大道(东京大道-复兴大道段)-复兴大道以南、苹果园东路-新曹路(苹果园东路-工农路段)-工农路-化工路向南延长线以西、华夏大道以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限行均不含以上路段。
二、限行时间
从年12月26日0时起至年12月31日24时止。
三、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日单号行驶,禁止双号在限行时段内行驶;双日双号行驶,禁止单号在限行时段内行驶。具体为:按照公历日,单日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上路行驶,禁止双号在限行时段内上路行驶;双日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0、2、4、6、8)上路行驶,禁止单号在限行时段内上路行驶。(不含柴油货车)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出租汽车、持有双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合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残疾人专用车;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除危化品运输车、运输生产生活必备物资的柴油货车,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并遵守开封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外,其余各类柴油货车,限行期间,全天候24小时禁止进入限行区域。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单双号限行期间,市区限行区域内公交车免费乘坐。
五、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婚丧嫁娶、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六、违反本通告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七、此前发布的与本通告相抵触的机动车限行措施,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年12月25日
新乡发布单双号限行规定
连续四天的重污染天气,使全省大气环境形势非常严峻。另据省攻坚办预测,未来几天,还会有中度、重度污染的可能。为顾全全省大局,我市积极落实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相关要求,决定紧急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积极应对当前大气严重污染,按照12月25日上午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视频会议精神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国道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范围内道路限行。
二、限行时间
年12月26日零时至年12月31日24时(含周末双休日),每天早7时至晚8时。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渣土车除外),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不受单双号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电力、通讯、热力等);
2.公交车、客车、单位班车、出租汽车、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及建筑工程商砼车辆等;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5.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6.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在限行期间,提倡绿色出行,市区公交车辆免费乘坐。
五、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六、违反本通告之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年12月31日24时结束后,恢复执行原每日限两个号的限行规定。
年12月25日
漯河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行区域
南环路以北、中山路以西、龙江路以南、国道以东(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城市道路。
二、限行时间
年12月26日0:00至31日24:00。
三、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车和在我市交通部门备案的网约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道路养护等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
7.其它因工作、生产、生活需要,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辆。
(三)各类货车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漯河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
四、单双号限行期间,提倡绿色出行,市区公交车辆免费乘坐,广大市民要文明乘车。
五、违反本通知之规定上路行驶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予以处罚和曝光。
六、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知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25日
河南多地发布单双号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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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一、限行区域:
主城区:西环路(不含)以东、东环路、安居路(不含)以西、邙岭大道(原国道,不含)以南、南环路(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
伊滨区:伊滨路(不含)以东、掘丁路(不含)以西、洛偃快速路(不含)以南、玄奘路(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
二、限行时间:年12月26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
平顶山市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一、限行区域。
(一)市区鹰城大道(北环路不含)以南、昆阳大道(许南公路不含)以西、黄河路(不含)以北、西环路(不含)以东区域以内的所有道路。
(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含)以西、龙翔大道(含)以南、育英路(含)以东、湖滨路(含)以北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建设路、长安大道全线。
二、限行时间
自年12月26日至年12月31日(含双休日),每天7时至21时实施限行。
周口市开始实施单双号限行
一、限行时间:本次启动机动车辆限行交通管制时间为年12月26日0时-年12月31日24时。
二、限行区域:武盛大道(不含)以西,西环路(不含)以东,太清路(不含)以南,开元路(不含)以北。
许昌开始实施单双号限行
一、限行区域
北环路和永昌大道以南、南环路以北、许州路以西、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
二、限行时间
年12月26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濮阳城区开始实施单双号限行
限行时间年12月21日8时至年12月31日20时,每日8:00至20:00(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濮阳县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年12月21日8时至年12月31日20时,每日8:00至20:00(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清丰县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年12月22日至年12月31日(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8:00至20:00。
南乐县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每日7:00至19:00限行(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原每日限行2个号码改为单双号限行。年1月2日起,恢复实施每日限行2个车牌号的通行措施。
安阳市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年12月23日至年12月31日,(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限行区域
滑县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自年12月20日至年12月31日止(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限行区域
鹤壁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自年12月18日7时起至年12月31日20时止,每日7时至20时限行(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当日20时至次日7时不限行。
山城区:牟山大道以北、东环线以西、汤河街以南、西环线以东区域(不含以上路段)。
驻马店市实施单双号限行
限行时间:自年12月26日至年12月31日(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每日7:00至20:00。
限行区域:重阳大道以南、高铁沿线以东、汝河大道以北、京广澳高速以西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长葛市实施单双号限行
限行区域:潩水路以东、彭花路以北、魏武路以西、黄河路以南,不含上述道路(钟繇大道不在限行区域内)。
限行时间:年12月26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济源实施单双号限行
限行区域:城区一环以内(含一环)道路。
限行时间:从年12月26日开始。限行时间为早7时至晚20时,晚20时至早7时不限行。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为不完全统计,单双号限行、限号以各地市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