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群众防范电信诈骗意识,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7月27日上午,南乐县法院组织干警到昌州路光明路交叉口东侧开展防范非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南乐县法院干警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形式和电信诈骗分子的惯用作案方法,提醒群众对电话、短信、互联网的相关信息和链接提高警惕性,尤其对需要填写个人信息、账户密码和涉及转账汇款的,要多核实、不轻信,提高防范意识。
同时,针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电信网络诈骗的易受害群体,通过涉未成年人网络游戏诈骗、涉老年人中奖电话诈骗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提高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此次活动共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2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筑牢了防范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坚固屏障。
“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即可构罪,将面临牢狱之灾。
老话说得好,
天上掉馅饼,
不是毒药就是陷阱。
针对电信诈骗案件,
做好自身的防范才是根本。
“四不原则”防骗子:
不汇款、不轻信、不泄密、不链接。
“八个凡是”皆为诈:
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
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
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
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
凡是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
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
凡是自称领导(老板)要求打款的;
凡是陌生网站(链接)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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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刑事速裁团队付东蕾
原标题:《南乐县法院开展防范电信诈骗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