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张松涛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常态化开展岗位实战练兵,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应诉能力和水平。年4月11日,南乐县检察院组织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濮阳市两级检察机关业务骨干共计20余人参与听庭评议。濮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宋世锋主任,南乐县检察院李相波副检察长以及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部门检察干警参加观摩,并在南乐县检察院召开庭审评议座谈会。
本次庭审是一起盗窃电缆的侵财案件,南乐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蔡民起、检察官助理邵丹丹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现场,公诉人紧紧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进行讯问,使被告人的辩解漏洞无处遁形。
举证环节,公诉人运用多媒体辅助技术在大屏幕上集中动态展示证据,以图文结合的方式揭示三被告人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事实,有视有听,条理清晰,使旁听人员能够耳闻目睹全案证据,快速抓取案件信息。
“人无信不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认定、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对被告人周某某、林某、杨某进行深刻的感化教育,庭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南乐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观摩庭评议座谈会。李相波副检察长表示,我们有意识地挑选被告人较多、可辨性较高的案件开展庭审观摩评议,锻炼公诉人在庭审中的控盘能力,以有力的气势和优秀的庭审驾驭能力指控犯罪,有效提升公诉人的业务水平。
与会人员对本案的法律文书、出庭技巧、出庭效果等方面进行点评,充分肯定庭审整体效果及公诉人的出庭表现。同时,结合庭审实际,从举证方式、庭审规范用语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最后,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宋世锋主任进行总结点评,本次评议庭活动取得较好效果,充分展现了检察人员出庭应诉的水平。各基层院应加强对评议庭的重视,可通过院内自评、部门互评等方式,形成流畅的评议机制。
实战是最直接的学习方式,实战后总结是提升能力的有效途径。下一步,南乐县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让公诉人在“听庭”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素能。
编审:陈涛
(来源: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