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克兴等5名同志拟任职的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宋克兴,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省科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负责日常工作),拟任省直单位正职。
王承哲,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拟任省直单位正职。
吴祖明,年5月生,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商丘市委副书记,拟任省政府派出机构正职。
宋亚伟,年11月生,大学,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科技学院党委副书记,拟任省管本科高校正职。
杨继成,年10月生,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拟任省管重要骨干企业正职。
公示期限:年4月30日至年5月10日
监督-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年4月29日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4月29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周锋为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郑学文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霖澎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庆明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时红娟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
任命:
周韶迅、王克臣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贺艳丽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朱海宇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敏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崔欣欣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
贾向阳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井云亮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令宝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袁磊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职务;
赵洪波的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董会平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高洪光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鑫蕊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崔欣欣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保稳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郭循利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庆安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贺艳丽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
王林海、王令宝、马鸿斌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韩德岗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曹提忠、左献民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鲁志凌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春海、马莲、董晓敏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马莲为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斌为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艳伟为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爱江为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景辰为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晓敏为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裴大伟的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韩德岗的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河南日报、濮阳日报)
(声明:“中原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