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南乐法院执行局重拳出击,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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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薛某与宋某本为一墙之隔的邻居,双方相邻居住,薛某居西,宋某居东,薛某经过道向东外出,宋某居住过道北侧门朝东外出。而宋某的南墙正是占用了薛某进出的部分过道,影响了正常的出入通行。双方多年纠纷不断,经过村委会调解也难以平息,后薛某起诉至南乐县法院,诉求宋某拆除南墙体排除妨害。经南乐县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宋某拆除建设在薛某通道上的南墙。判决生效后,宋某依旧我行我素,对法院判决书熟视无睹,拒不执行,薛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张世雷多次劝告被执行人宋某积极履行判决内容否则会对其进行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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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被执行人宋某的一再找借口拖延执行,近期雨水频繁,申请人薛某的正常通行极其不便,执行法官制定执行方案,决定对墙体予以强制拆除。根据既定制定方案,组织多名执行干警在现场维持秩序,并告诫被执行人如若有妨碍执行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拘留。面对执行高压态势,被执行人宋某表示配合申请人一同拆除墙体。
重拳出击,排除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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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皮尺、埋灰撅、拆墙体……”一连串的泥瓦匠活计忙起来,过程中,执行法官劝导双方以邻为善,执行法官用实际行动既震慑被执行人又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了邻里和谐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1分钟前
不动产相邻双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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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执行局运亚飞
原标题:《南乐县法院:重拳出击排除妨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