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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4家公立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快看看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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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南乐县仓颉幼儿园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省市县关于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将我园招生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小、中、大各3个班,小班75名、中班90名、大班名,共计名幼儿。

招生对象

小班: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中班: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大班: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报名时间

大班:8月8日上午8:00-12:00

中班:8月8日下午14:30-18:30

小班:8月9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报名

地点

地点:南乐县仓颉幼儿园

报名条件和续交材料

(一)购房户

1.在县城区已购房入住的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产权登记证(包括房产证、不动产证等由相关部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下同)。如果已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证者,要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并同时提供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缴款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

2.在县城区购营业房自主经营并居住的县城区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薄、营业房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县城区无住房信息证明。

(二)城关镇农村户籍子女准备证件:

1.户口本

2.村委会证明

(三)无房户

1.适龄幼儿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报名时要提供家庭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权登记证、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县城区无住房证明。

2.进城务工子女和进城经商人员子女:(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县城区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4)务工人员需提供当年在县城区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保交费票据,经商人员需提供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5)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外省、市、县)或乡镇中心校(本县)出具的借读证明等。

(四)符合以上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新生入园登记表(扫描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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