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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法院一次调解化解两案握手言和当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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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庭长一次把我们两个案子的事都解决了,真是省了我们的事,我这就去撤回执行申请。”近日,民事审判庭庭长冯利敏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调解这起案件,还化解了一件执行案件,由此被告李某发出开头的感叹。

年9月份,被告李某为原告王某承建5座鸭棚,约定由被告包工包料,被告在建造过程中出现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给原告王某造成经济损失,故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李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5万元。被告则认为自己的工程没有质量问题,出现工期延误是因为原告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无法进料,拒绝赔偿原告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冯利敏庭长发现被告李某曾经就案涉工程起诉过原告王某要求支付工程款,根据已生效的判决王某应支付李某工程款4万元,该案件已经在执行程序中。两个案子紧密关联,双方争议较大,冯利敏庭长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认真梳理了这两个案件的案情,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提出调解方案,李某同意赔偿王某2万元损失并撤回执行申请,王某也当场支付了下欠李某的2万元工程款,最终双方当事人尽释前嫌,握手言和。

END

供稿丨民事审判庭鲁陶

审核丨综合办公室姚沛涛

编辑丨政治部杨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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